政策解读
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申报表定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8号公告,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并配套填报说明。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涉及向自然人付款、需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境内单位及其办税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8号公告,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并配套填报说明。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涉及向自然人付款、需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境内单位及其办税人员。
一句话结论
- 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了统一申报表
- 附列资料和填报说明同步公布
- 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政策速览
-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28号
-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26年9月4日
- 施行日期:2026年1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现予公布。
这对我(企业)有什么影响
- 有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业务的境内单位,申报时要用这套统一表格。
- 申报不再只填主表,还要关注附列资料,表间数据要能对上。
- 填报说明单独成附件,办税人员需按说明口径填写,减少自行理解。
我该怎么办
- 先确认本企业是否存在向自然人付款并需代扣增值税的业务。
- 把公告及两个附件下载留存,通读申报表与填报说明。
- 对照填报说明梳理现有代扣数据的取数来源和台账。
- 在11月1日前安排办税人员熟悉新表,避免首个申报期出错。
常见问题
这次公告主要公布了什么?
公布《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同时附上填报说明。原文未涉及税率、起征点、申报期限等实体内容。
什么时候开始用这张表?
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至于首次使用是否从当月的税款所属期开始,原文未明确,建议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谁需要关注这份公告?
原文指向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的情形。如果你的企业存在向自然人付款并被要求代扣增值税的业务,办税人员就需要按这套表填报。
原文溯源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文件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有关申报事项的公告
- 文号
- 2026年第28号
- 发文日期
- 2026-09-04
- 原文链接
- 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52176/content.html
本文由干活呗AI基于公开政策文件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意见。政策以官方发布为准,具体执行请咨询专业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