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险新规:投保达标可免提风险基金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5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不同业务类型的投保赔偿限额标准、职业风险基金抵扣规则、保单与理赔信息报备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财会〔2026〕12号),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5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不同业务类型的投保赔偿限额标准、职业风险基金抵扣规则、保单与理赔信息报备要求以及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
一句话结论
- 投保达限额可不再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 证券业务:限额取100万×合伙人数与1亿的较高值
- 其他业务按上年审计收入或50万×合伙人取高
- 每年5月31日前报备保单与理赔信息
政策速览
- 文号:财会〔2026〕12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
- 发布日期:2026-08-28
- 施行日期:2027年1月1日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达到有关要求。
这对我(企业)有什么影响
- 职业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达标的事务所,经约定程序决议后可以不再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 从事证券业务及金融企业等涉公共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事务所,主险赔偿限额门槛明显更高。
- 投保证明和上一年度理赔情况须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按年报备,合规事务增加。
- 费率与注册会计师人数、执业年限、行政处罚记录、涉诉情况和历史赔付记录等因素挂钩。
我该怎么办
- 第一步:对照第七条、第八条,确认本所属于哪类业务并算出应投保的最低累计赔偿限额。
- 第二步:核对现有保单限额,把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留存额可抵扣的部分一并算进去。
- 第三步:在2027年1月1日起1年内达到要求,需要加保或调整条款的提前和保险公司沟通。
- 第四步:把每年5月31日前的信息报备、合同变更或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的报备纳入流程。
常见问题
我们不是证券所,主险要投到多少?
从事第七条以外业务的,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与「50万元×合伙人(股东)人数」两者中的较高额。上年末累计留存的职业风险基金可以抵扣这个限额。
投了保险就能不提职业风险基金了吗?
前提是累计赔偿限额达到第七条或第八条规定的相应金额,再按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经��行职业风险补偿机制相关程序形成决议,才可以不再提取。已提取的基金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章程约定使用处理。
什么时候施行,时间上怎么安排?
本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同时废止,事务所应当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达到有关要求。
报备要交什么、什么时候交?
每年5月31日前,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保单复印件等投保证明及上一年度理赔情况;用职业风险基金抵扣限额的,还要提交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合同变更或解除的,10个工作日内报备。
原文溯源
- 发文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文件标题
-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印发
- 文号
- 财会〔2026〕12号
- 发文日期
- 2026-08-28
- 原文链接
-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608/t20260827_3996207.htm
本文由干活呗AI基于公开政策文件整理发布,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意见。政策以官方发布为准,具体执行请咨询专业顾问。
